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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在涉外贸易交往中应注意的事项
作者:吴勇波律师 发布时间:2022-05-06 浏览量:0
企业在涉外贸易交往中应注意的事项
1. 关注《国家风险分析报告》
在选择交易对象时,认真分析研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最新发布的《国家风险分析报告》,适时追踪贸易相关国家或地区的风险水平,尽量不要与高风险国家交易对象发生业务往来。
2. 妥善使用贸易术语
在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,注意选用恰当的贸易术语,进口货物宜选用FCA或FOB,出口货物宜选用CIF或CIP。
3. 选择适用中国法律
在选择法律适用时,为防止法律风险的不可预知性,尽量选择适用我国法律或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。
4. 选择适当结算方式
在选择进口业务结算方式时,要注意结算风险的控制。建议选用信用证(L/C)方式,但尽量不要选用风险较高的可转让或可撤销信用证;对于客户信用等级较高的,可以选用跟单托收(D/P)的方式;客户的信用等级非常高的,可以选用汇票托收(D/A)或是汇付(T/T)方式。在出口业务中选择信用证(L/C)方式结算的,要注意防止信用证欺诈的发生,如存在伪造单据、以次充好或故意交付无价值货物等情形的,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止付令,以防损失产生。